古人的姓名、字、号的知识
汉民族自古不仅崇拜姓氏,而且非常尊重个人的名字。姓氏和名字的区别在于:姓氏是宗族的共称,名字则是个人的特称。
然而。名字作为个人的特称,它与每个人的关系十分密切,因为个人的荣誉、成功、人格、品性等都与自己的名字联系在—起。所以人们非常重视命名。为了给人命名的慎重,春秋时代还讲究“命名之道”。《左传“桓公六年传》记载:“名有五:有信,有义,有象,有假,有类。以名生为信,以德名为义,以类命为象,取于物为假,取于父为类。”甚至把人的命名作为“礼”的一部分。 古人把为子孙取名视为重要的事情,非常讲究。人们认为“赐子千金,不如教子一艺;教子一艺,不如赐子好名。”名重千金,似乎名字将决定子孙一生的前途命运。古人重“名”不重利,所以自古们都珍惜自己的名字和声誉,并努力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名字。所谓“名垂千古”、“万古流芳”“青史留名”等古训,都是为激励人们珍视自己的名字。而“臭名昭著”、“身败名裂”、“遗臭万年”、“名落孙山”等成语,从反面告诫人们不要玷污自己的名字。人的名称通常包括:小名、名、字、号。古代人可拥有这四种名字,这四种名字之间存在内在联系。
小名,即乳名,指婴儿时取的名字,如曹操的小名阿瞒,刘禅的小名阿斗,陶渊明的小名为溪狗等。
“名”是个人的正式名字,又称大名、学名,以区别小名,所谓“尊姓大名”,便是询问别人的正式的名字。
汉族人的命名传统是既有名,又要有“字”。名字在现代是一个词,在古代却是两个词,名和字不是一回事儿。在古代,人先有名,后有字,名和字有一定的意义关系。《礼记-曲礼》说:“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”“女子许嫁,髻而字。”这是说,按周代礼制,男子到20岁时结发加冠(帽),才能取“字”;女子到15岁结发加髻方能取字。所以“字”是男女成年后加取的名。用“字”表示成人受到的尊重。《曲礼》还说:“冠而字,敬其名也。”意思是男女到成年人时取“字”后,就不能直呼其名,而要称其“字”,以示尊重。古代对成年人直呼其名是不礼貌的。
古人名与字常并举,记载人名字时往往先写名后写字,如《史记》:“项籍,字羽,下相人也。”
古代一个人除了名、字之外,有的还有“号”,又叫别号.这是“名字”之外的别称或自称。封建社会的士大夫阶层常有取号的习惯,尤其是文人隐士,更喜欢取号。取“号”往往根据自己的生活环境或志趣而定,以示风雅。例如:
诸葛亮,字孔明,号卧龙(隐居卧龙岗而取号)
杜甫,字子美,号少陵野老
在古代,一个人除了小名、大名、字、号之外,还有笔名、艺名、化名、法名等。号又有官号、地望号、尊号、外号、道号、堂号、室号、雅号、绰号、谥号、年号、庙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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